化妆品新原料设置 3 年监测期,是因为新原料的长期使用风险、大规模使用的不良反应,需要通过市场实际应用来持续跟踪验证。监测期从新原料备案 / 注册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,为期 3 年。
监测期内,新原料注册人 / 备案人需要履行 4 项核心义务:
提交年度报告:每年 1 月 31 日前,通过新原料备案信息平台提交上一年度的监测年度报告,内容包括原料使用情况、不良反应收集与处理、安全研究进展、质量标准变化等。连续 2 年不提交的,备案会被撤销。
不良反应监测:建立专门的不良反应监测机制,主动收集使用该原料产品的不良反应信息;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新的安全风险时,要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,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。
不得擅自变更核心信息:监测期内原料的工艺、质量标准、使用范围、使用浓度等核心信息不得擅自变更,确需变更的要向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,重大变更需重新做安全评估。
授权使用管理:监测期内的新原料,只有备案人 / 注册人自己,以及获得其正式授权的企业可以使用,授权信息需要在平台备案,不能随意开放给全行业使用。
3 年监测期满,未发现安全问题的新原料,会被纳入已使用原料目录,不再受监测期限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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